汉川市教育局文件 川教字[2009]23号 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 全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用品征订发行使用秩序的 通 知 各乡、镇、场、办事处中心初中,局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用品征订发行使用秩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维护广大学生家长的利益,根据湖北省“打黄扫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湖北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省新闻出版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用品征订发行使用秩序进行专项治理的通知》(鄂扫办联[2008]1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建立完善我市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发行使用的监管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商业贿赂、提高管理水平、规范发行秩序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实行审批 当前,我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用品市场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滥编滥印教学用书及资料;少数学校、教师违反规定甚至收受商业贿赂,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购买教学用书或非法盗版的教学用书用品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教育形象,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及家长的经济负担,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我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审查审批机制,做到中小学教学用书用品有组织、有机构进行审查审批,按程序合法向学校及学生推荐使用。 为了加强对全市中小学学生用书用品征订发行及使用的管理,市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学用书用品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文华 副组长:陈银成 张建安 严爱桃 李同祥 胡利红 孟淑君 成 员:刘冬华 段圣芳 陈于祥 陈正在 黄文林 宋 翔 王志鸿 郑良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于祥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勤办。 用书用品领导小组的职能是审定审批我市中小学选用的教学用书和用品。一是对用于课堂教学的地方课程教材或必修教学用书用品,在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书目内进行筛选、审批我市中小学选用书目;二是对所有向学校发行教辅读物的单位或有关发行机构征订发行的书目审查审批;三是对各学校内部确系为学生购买的教学用书用品进行审查审批。未经市教学用书用品领导小组审查同意的教学用书用品一律不得进学校、进课堂。中小学教学用书用品,是指供中小学使用的学习辅导、考试辅导方面的图书及其音响制品学习器具等。具体包括:教材及书刊;与中小学教材同步的练习类图书;中小学寒假、暑假和课外作业类图书;中小学习题、试卷类图书;专题教育方面的图书;与教学内容配套使用的学具及音像制品等。 二、统一渠道,归口发行 为了使我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用品征订发行使用工作依法合规,凡教育内部征订、发行购买教学用书用品一律归口到市教育书刊发行有限公司,其操作程序如下: 《湖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推荐的中小学教辅材料,经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用品领导小组筛选审批的书目由市教育书刊发行有限公司组织征订发行,凡未列入《湖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和未经市用书用品领导小组审批的教辅材料,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一律不得向中小学生推销,学校与教师一律不得向学生推荐。 市教育局有关股室及市电教站、市招办、市教研室确需发行的有关资料应事先向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用品领导小组申请,审查同意后,由市教育书刊发行有限公司统一征订发行。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确需学生学习需要的教辅材料需经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用品领导小组同意,报市教育书刊发行有限公司统一购买。 三、严肃纪律,加强监管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遵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及新闻出版部门相关政策办事,增强法制观念,遵守学生用书订购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滥编、滥印、滥发教辅图书,各学校要在统一渠道内做好宣传、预约工作,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商处购买资料,不得损害学生利益违规收费,不得参与教辅资料的经营活动,不得假借年级、班级、教师的名义违规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将对各校的教辅资料征订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审计,并将各校及有关单位教辅资料发行使用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内容。市教育局将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违纪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有违法行为的,将移送有关执法部门严肃查处。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用书用品 规范 通知 汉川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用品征订使用审批表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三份,申报单位、用书领导小组办公室、书刊发行公司各一份。 责任编辑:勤办 0 顶一下0 踩一下相关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