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教育局文件 川教基[2009]3号
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汉川市首届学生歌手擂台赛的 通 知 各乡、镇、场、办事处中心初中,局直各学校,民办汉江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素质教育要求,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提升我市中小学生素质,发现和培养更多的优秀青少年艺术人才。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于今年3月举办汉川市首届学生歌手擂台赛,望各地、各学校接此通知后,按要求认真组织,确保此项活动圆满成功。 附:汉川市首届学生歌手擂台赛活动方案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举办 学生歌手 擂台赛 通知
汉川市首届学生歌手擂台赛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进一步推动汉川市学校艺术教育实践活动的广泛开展,提高我市学生综合素质,发现和培养更多的优秀青少年艺术人才,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3月20日(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举行汉川市首届学生歌手大赛,特制订本方案。 一、主办单位 汉川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汉川市实验小学 三、大赛组委会 主 任:李文华 副主任:张建安 委 员:陈于祥 聂佑来 杨 华 李相华 张志祥 大赛办公室 主 任:陈于祥 副主任:聂佑来 杨 华 张志祥 成 员:李元林 张志刚 蒋继斌 章玉梅 金成耀 曾雄 四、工作机构 1、资格审查组:陈于祥 聂佑来 杨 华 张志刚 蒋继斌 2、仲 裁 组:陈于祥 聂佑来 杨 华 李相华 章玉梅 3、宣传报道组:金承耀 王 峰 余俊荣 4、场地器材组:王长明 蒋爱明 刘学军 王红波 5、奖 品 组:尹友娥 叶志春 肖贵军 6、后勤接待组:曾 雄 蔡木兰 五、参赛对象 汉川市小学、初中、高中在籍在校学生 六、比赛时间 七、比赛地点 汉川市实验小学七楼阶梯教室 八、参赛名额分配 各中心初中推荐1-2名选手(小学、初中各一名),局直学校推荐1-2名选手。 九、比赛内容、形式、参赛要求 1、比赛歌曲要求健康向上,体现青少年的年龄特点。 2、比赛形式:独唱。 3、参赛选手伴奏碟自备。 十、评分及评奖 本次大赛将邀请市内九名音乐骨干教师出任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七位评委之和的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 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各设金奖一名,银奖二名,铜奖三名,优秀奖若干名。凡获得金奖、银奖、铜奖的指导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凡获得金奖的选送单位将获得大赛伯乐奖。 十一、报名 1、报名地点: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联系人:蒋继斌 电话:8385750 2、报名须知 (1)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 (2)参赛者及随行人员的食宿自理。 (3)报名及截止时间: (4)参赛的单位交参赛费200元。 此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市教育局基教股。 附件一:汉川市首届学生歌手擂台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附件二:汉川市学生歌手擂台赛评分标准 附件一: 汉川市首届学生歌手擂台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附件二: 汉川市学生歌手擂台赛 评 分标 准 1、本次大赛评分采用为十分制,八分为起评分,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所得的平均分就是该选手最后的得分。 2、评分内容包括4个项目:歌曲内容、音色音质、演唱技巧、仪表仪态。 a、歌曲内容满分为1分,要求参赛曲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无低俗文化。 b、音色音质满分为4分,要求发音清楚,音色清晰而有质感。 c、演唱技巧满分为3分,要求整首歌曲的演唱富有感情,发音准确,音乐节奏感强,歌曲演唱完整。 d、仪表仪态满分为2分,要求参赛选手精神饱满,服饰整洁,仪态端庄大方,表演流畅自然。 3、如果出现并列名次,就按九个评委的平均分,决定最后名次。 注意事项 1、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在比赛前30分钟内到达比赛现场并签到。 2、凡迟到、请假或演唱不完整者一律按弃权处理。 0 顶一下0 踩一下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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